【安防知识网】现阶段,技防图像信息主要用于社会安全防范、信息获取和指挥调度等方面,其对于公共安全的作用非常重要。首先,通过对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实现对社会面的监控,有效地遏制案件的发生。其次,通过对目标地点技防图像信息资料的翻查,可以发现破案线索或证据,有助于办案部门后期调查取证。而监控摄像头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对于采制对象无法进行具体的鉴别和选择,不管公民的行为是否合法,它都会一一忠实记录,这大大增加了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暴露于众的风险几率。
技防图像系统的设置者和监控者,在使用探头所监控到的图像信息时,需不需要限制和约束?在涉及到公民隐私的图像内容时,如何保证监控者不让这些图像随意传播?这是一个不容回避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将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在此基础上,除了公安机关外,很多探头管理单位(如金融机构、物业小区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对于泄露探头资料的人进行惩罚。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法规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进行保护。而和摄像头在全国的“遍地开花”相比,在管理上目前仅有重庆、北京、广州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