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知识网】随着知识产权纠纷的不断涌现,业内“人人自危”,特别是一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厂家,他们更是在努力防止别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同时,也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虽然有人说“一个诚信经营、务实创新的企业不会去侵别人的权”,可是在安防行业内,毕竟许多相同类别的产品都有着大同小异的技术,一不留神,还真的就能踩到“雷”。
因此,一些拥有产品核心技术的大厂家和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中小厂家,一方面会采取对自己的产品技术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又想尽办法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例如,据视得安罗格朗的陈莉介绍,视得安罗格朗一向注重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专利保护,从1997年至今,一共获得了78项专利,其中1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71项外观专利;同时,视得安罗格朗在每一个新系统推出后,都会去做“科技查新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以避免自己产品与其它厂家的产品技术有冲突,从而审视自己的产品技术在国内外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建立自己的技术优势。
另外像海康威视、汉邦高科、视得安和景阳等大型企业都有着自己的一套信息反馈和分析系统,而日前国内首个安防专业专利信息服务系统数据库也已推出。景阳的崔灿介绍,这样一套系统能够有效地把各类信息进行归纳并智能分析,且通过这种分析,结合企业传播诉求进行设计规划。例如:可以根据各类综合信息创新设计产品,分析比较竞争品牌的差异,了解行业需求和产品在该区域的销售信息,了解知识产权侵权状况等等,而这些信息的综合就已经构成了从产品、管理、品牌、维权等等的决策信息库,可以让企业从各个角度做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而不仅仅是被动应付侵权行为。
保护自己,还要尊重他人
杨兢副教授说:“技术是安防企业竞争的核心。有的安防企业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有的企业通过合法途径受让并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针对不同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是企业应该注意的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她的观点,即安防企业在建立自身的专利产品体系的同时,也要防止被动侵权行为的发生。由于一些企业自身不具备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实力,他们可能通过模仿或者其他方式生产产品,而恰恰是这些企业极易落入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中。对此,企业首先应该具备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尊重他人已有的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利用他人专利技术时应该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或者许可;其次,信息时代,信息对企业极具价值,比如专利说明书充分公开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公开新的技术信息,并确定法律保护的范围,企业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检索和初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对他人的权利构成侵权,并进行自我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