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为主逐步转向科技强国之路,在中国先后涌现了如华为、金碟等高科技企业。在新兴的安防领域,也由简单的加工代工转向含有更多科研成分的产品开发生产。然而在行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状况下,高科技安防遭受了大规模的盗版。有的企业生产盗版产品年销售额可高达上亿元人民币甚至更高,很多科研企业,特别是民营科研企业在产品刚刚投入市场不久,就遭受不法分子盗版侵犯,许多企业的发展被扼杀在摇篮中,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严重阻碍中国科技强国的前进步伐。现在,国家正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下面我们以中国安防领域几起盗版侵权纠纷与案件进行说明,探讨安防领域如何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
行业案例
2003年1月,杭州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双方和解赔偿告终。
还有2003年,韩国KODICOM株式会社诉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因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这次纠纷的处理结果对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此以后中国DVR行业盗版现象进入了最疯狂火热的地步,特别是中国的软压缩DVR公司被迫纷纷退出中国安防。
2006年,深圳波粒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的全国第一款9比特高画质SAA 7130芯片DVR——ETHER9404,9808遭受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盗版,深圳市波粒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以及法人代表提起诉讼,最终以这家电子有限公司被判经济赔偿与和解结束官司。
上述三起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结果都没有给侵权分子一个有力的打击,所以自2006年下半年,DVR领域盗版的情况再次进入新高,惠州某科技公司与广州某公司也在2007年了遭受大规模盗版,众多企业损失巨大。
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和效果
面对如此嚣张盗版之风,如何维护自己知识产权,推进科技进步,是当前国家政府与科技企业迫切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在分析前面介绍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基础上,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由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往往会伴随着不法经营、侵犯商业秘密等多层行为,根据情节严重可以采取民事或刑事追究。对达到犯罪标准的盗版行为,应首先采用公安刑事追究,对未达到犯罪条件的,应同时起诉侵权企业与该企业法人代表。如2006年深圳波粒智能为一件知识产权纠纷同时起诉三家公司,这样不法侵权者被告将更难脱逃法律惩罚,精神上感到巨大恐慌,乖乖认罪主动要求和解并赔偿。
对于有信心判断侵权方能达到犯罪标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一般会在有一定证据情况下先拘留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再做批捕。目前国家立法已经对侵犯知识再次降低标准,很低数额就可能达到犯罪标准。
2007年3月,深圳波粒智能在研究总结打击盗版经验后,再次发现多家公司与个人对波粒DVR的盗版侵权,这几起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安部门高度重视。2007年3月9日,安防界侵犯知识产权嫌疑人谢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抓捕,之后被法院判处9年有期徒刑,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成功维权的典型事例。2007年3月19日,**电子曹某正在深圳市太平洋安防市场做一场DVR交易时,被便衣警察逮捕。2007年5月30日与9月1日,深圳**实业公司被警方调查与逮捕。这一系列案件告诉我们,经营非法盗版DVR一样可能构成犯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犯罪分子不仅要得到刑法的追究,同时还可以刑事追加民事起诉,要求不法分子另外给以经济赔偿。
如果科技企业都能采用这种方式对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维权,中国科技强国的目标将更快实现!中国安防的明天将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