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29.7-2007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7 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前言
DB 31/32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分为若干部分,其中:
——第1 部分:展览会场馆;
——第2 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第3 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第4 部分:公共供水系统;
——第5 部分:电力系统;
——第6 部分:学校、幼儿园。
本标准是DB 31/329 的第7 部分,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划、建
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除4.1 表1 中序号2、3、6、10、13、14、19、23、25、28、31、45、53、59、
61、62、63、64、65、67、68、69 和
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则、要求、检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 第3 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 第4 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 第5 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照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 27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2 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269 黑白可视对讲系统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DB31/321 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
4 总则
4.1 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应设计安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并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2 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 50348-2004 第3 章的规定,并应根据表1 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3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 的规定。
4.4 城市轨道交通的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要求应符合GA 27 的规定。
4.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应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表1
5 系统要求
5.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a) 固定焦距、方向;
b) 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区;
c) 在24h 内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辨别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a) 应能对照片或录像等比对源图像信号进行人脸识别;
b) 应对不小于显示屏1/8 比例的人脸有效画面进行识别;
c) 脸部小于15°的姿势变化应不影响识别的正确性;
d) 性别、种族应不影响识别的正确性;
e) 年龄、表情、配戴眼镜(除墨镜)和毛发等应不影响识别的正确性;
f) 每个视频通道应能同时对取自于检票出入口2 个(含)以上的静态或移动的的人脸图像进行识别,识别速度应不小于4frame/s,一旦发现识别目标应立即显示并报警。
a) 在车站通过监视屏应能看清列车进出车站、列车车厢内人员活动的情况;
b) 应能将相关站台的视频图像,实时发送给即将进站的列车,并显示在列车内的监视器上。在列车机车进站前150m 和列车车尾出站后20m 内应能看到清楚的图像,图像延时应不大于300ms。
a) 列车上应进行运行全程图像和音频记录,帧速应不少于12 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 天;
b) 其他部位应进行24h 图像和音频记录,帧速应不少于24 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5 天。
5.2 入侵报警系统
a) 水平相邻的围栏之间距离应为200 mm±20 mm;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