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但难道安防企业经常提的智能交通没有办法治治这班“远光狗”吗?对的,这在之前的交通电子监控系统中,对于滥用远光灯这种行为经常束手无策。据某地交警反应,虽然高清摄像头已经完成覆盖,但大部分的枪机摄像头在抓拍远光灯时,显得“力不从心”,尽管一个完善的枪机摄像头监控点,通常有好几个摄像头拍摄,但枪机摄像头更擅长拍摄定点方向的画面,因为远光灯光线强,枪机摄像头难以拍摄到车前车牌,只能通过另一个枪机摄像头拍摄到车尾的车牌,这样两个拍摄内容对应上后,有些违法的当事人,以存在时间及空间的间隔为由,不承认自己违规开远光灯。
正是这样的尴尬,也造成了许多人滥用远光灯,肆无忌惮地自high。但是这样的现象并不会持续太久,2016年5月,全国首个智能抓拍远光灯系统已经在福建启用,
这套系统由高清摄像机、补光设备、前端分析计算模块和后台系统组成,采用远近光灯开闭识别等技术,当机动车持续滥用远光灯时,系统自动识别机动车远光灯开闭状态,精确记录违法车辆,并形成3张违法过程照片和1张特写照片,可清晰识别号牌和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以及远光灯开启状态,实现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抓拍、上传全套动作。
据网络资料了解,据了解,这套系统克服了查处远光灯难以非现场查处的缺点,目前已经在杨桥路推广。此外,该系统还可以实现移动执法。
这样大快人心的消息,小编情不自禁地点起了赞。在此小编也提醒各位司机朋友,车远光灯正确使用方法是: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简而言之,远光灯的唯一合法使用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算我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