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拟下拨贵州省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完善景区监控视频设施或安全生产设施补助资金。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贵州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对疫情影响补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拟下拨贵州省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完善景区监控视频设施或安全生产设施补助资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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