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重点工程、市政公用设施、永久性建筑物时,主管单位应同步规划、设计、实施安全防范工程,确保公民人身安全!”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就《昆明市重点工程、市政公用设施、永久性建筑安全防范管理规定(草案)》在治安支队召开听证会,来自各个行业的19名代表就规定中明确的安全防范管理细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重点工程、市政公用设施、永久性建筑物时,主管单位应同步规划、设计、实施安全防范工程,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主管单位,公安机关应依法对新建、扩建、改建、使用、二次装修、拆除重点工程、建筑物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社防处副处长杨成炜首先就新规的内容进行了陈述,并对我市目前存在的市政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案例进行介绍和剖析,19名代表在认真研读新规后结合案例发表了自己对新规(草案)的看法。
“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要提前考虑周边安全隐患,同步规划、设计、实施安全防范工程,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协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听证代表徐辉表示,新规的制定完善了我市的相关安全法规,但草案仍需进一步细化公共安全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以此为依据落实好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对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代表们也从规划、建设、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