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知识网】改革意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强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措施
2005年12月底,为加强对讯问活动的监督,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高检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分三步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为推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深入开展,2006年1月高检院在浙江宁波召开了现场会,对这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07年11月高检院在湖北武汉召开了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推行这项改革: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对推行这项改革作出具体规划部署。二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设备,改造办案区。三是加强研究,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完善操作规范。四是开展专项培训,帮助侦查人员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讯要求。五是职务犯罪侦查、技术信息、计财装备等多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成效
一是促进了侦查人员执法观念发生深刻转变,规范执法、人权保障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二是加强了对办案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三是推动反贪部门积极调整转变侦查思维和办案模式,加强对侦查谋略和各种技战术的研究与运用,提升队伍素质和侦查水平。四是通过客观、全面记录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场景和过程,有效证明讯问活动及所获取证据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