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近日出台了《嘉兴市辐射工作单位管理机构建设规范》、《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档案台账建设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涉源单位的辐射环境管理,使辐射安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为强化辐射环境管理,嘉兴市环保局坚持从"制防、技防、人防"三防入手,坚持规范制度,严格监管程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涉源单位的工作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加强涉源单位安全保护的硬件设施建设,要求放射源使用工作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在储源库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110"联网。目前,全市放射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90%,与公安部门联网率达83.6%。
为提高涉源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嘉兴市环保局委托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每家涉源单位培训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帮助涉源单位制作一套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手册,为涉源单位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