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李某为了"规避"处罚,将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牌锁入后备厢,未料,聪明反被聪明误。10月26日,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10月26日10时20分许,李某驾驶一辆无牌尼桑轿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源大厦路口时,被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查扣。经检查,其所持有的临时通行牌证已过期1个多月,交警遂告知其按交通法相关规定需暂扣机动车辆。这时,驾驶员李某忙打开后备厢,取出一副崭新的车牌,并出示了登记日期为2009年9月21日的车辆行驶证。原来,李某在购车后,随即办理了车辆入户手续,领取了机动车牌证,但为了防止电子眼抓拍,遂自作聪明的将车辆牌照锁入后备厢,以过期临牌充当车辆合法手续上路行驶。
据兴庆区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罗建华介绍,临牌和无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因不惧怕电子眼抓拍,往往有恃无恐,违法现象较为突出。今年以来,涉及此类问题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兴庆区交警一大队自6月份至今进行了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行为40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