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现运渣车冒载、带泥出门、造成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的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业主实施处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予以曝光。为加大对我市中心城区运渣车日常监管和执法查处力度,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渣车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将加强整体联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形成合力,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运渣车无证运营、超载冒载、沿途撒漏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顶格处罚。
严把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关
市城管局作为建筑渣土运输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渣土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和相关标准,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严把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关。对运渣车渣土运输资质实行年检,办理《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对未取得渣土运输资质的车辆和未取得《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运渣车安装GPS,并对运渣车实施有效监控;对造成撒漏、污染路面的运渣车依法实施处罚;制定《渣土运输车撒漏污染有奖举报办法》,设立有奖举报热线,对举报运渣车撒漏、污染道路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运渣车不准带泥出入工地
市建委负责强化在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内渣土运输的源头监管,禁止冒顶装载和车辆带泥出入工地。把建设施工工地运渣车辆的制尘行为纳入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与企业的招投标活动相结合。要求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必须使用证件齐备有资质的运渣车辆,运渣车不得冒载超载,工地大门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运渣车不准带泥出入;加大工地扬尘污染的查处力度,对出现运渣车冒载、带泥出门、造成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的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业主实施处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予以曝光,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停工整改、市场禁入,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严查擅自改装运渣车辆
市交委按照道路运输和公路管理相关规定对运渣车实施监督管理。对公路上运营的运渣车辆核准负荷并核发《道路运输证》,对运渣车驾驶人员核发从业资格证,实施运渣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对公路上行驶的运渣车进行监管,对撒漏砂石、垃圾、渣土及超限运输等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渣车辆和进行擅自改装运渣车的维修企业进行查处等。
另外,市交管局负责对工地外行驶或停放的运渣车进行监督管理。市国土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房管局等部门负责对所涉及的拆迁、待建地块和施工工地运渣车冒顶装载和带泥出入工地进行监督管理。五城区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