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手法高明,在送货返回途中利用开具假的搬运证,窃取废品价值达到5000余元,未料骗过人眼却没躲过“机眼”。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于19日被福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3岁,栖霞某机器公司业务员。该公司与福山某机电公司有业务关系,张某平时往福山某机电公司送货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废品区有废品。于是就打起了盗窃的注意。2009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往福山某机电公司送完货后,开具假的搬运证,骗过仓库保管员、公司保安,将放置在该公司不良废品区的32根规格不同的活塞杆盗走,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3800余元。2009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采用同样的方法,骗过仓库保管员、公司保安后,将放置在该公司不良废品区的76件规格不同的油缸部品组件盗走。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1700余元。案发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该公司的监控录像,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