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辽宁省已有视频监控摄像头近30万个,县以上地区的金融商业区、案件高发区、重点交通路口和城市出入口基本配备了视频监控点。每个摄像头,就像一只“鹰眼”,也如同一个24小时坚守岗位的警察,与坏人“作对”,保群众平安。仅今年1至4月,全省利用监控系统就直接处理和破获各类案件694起,其中治安案件165起、刑事案件334起,认定处理交通事故155起,其他案件40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我们都愿生活在阳光下,但也无法拒绝夜晚的到来,在夜色掩护下,有一些丑恶的违法犯罪现象难以避免要发生…… 识别善恶,消除丑行,惩罚恶人,除了依靠人力,还要倚重科技手段。在全省积极推进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公安摄像头正在异军突起,成为打击犯罪的锐利武器。
视频监控系统是科技强警的“杀手锏”
今年4月14日,随着夜幕降临,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分局大连湾派出所后盐警务室开始了夜间值班。民警面前的视频监控画面里显示,城市正在睡去,街上行人越来越少。不过,值班民警的经验是,到了“害怕光明的人”活动的时间了。
果然,21时58分,在行人稀少的路口,监控画面上出现了两名形迹可疑人员:两人行动迟缓,左顾右盼,这引起了值班人员的注意。接下来,在二人确认“安全”后,一人望风,另一人开始“行动”,向路边的信号柜张贴物品。治理乱张贴行为是城市管理一大难点,已经被视作顽疾,小张贴被称作“城市牛皮癣”。他们在张贴野广告!值班人员一方面调整摄像头追踪二人去向,同时迅速通知值班民警紧急出动。几分钟后,两个可疑人员还没走出监控区,便被迅速出动的民警截住。现场盘问时,警察又通过身份比对系统对二人身份进行了检索,发现其中一人有重大嫌疑,带回警务室经盘问后确认,这人是一名网上逃犯。
如果想感受一下摄像头打击犯罪的威力,那么在省公安厅科技处一定大有收获。这里有大量的图片、录像资料,各种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民警出动抓捕的过程资料很多,有些画面惊心动魄,看起来简直像是看大片。
省公安厅科技处副处长田振宇介绍,视频监控系统是我省公安机关“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重点推进的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科技强警的重要手段。我省各地本着建用结合、边建设边使用的原则,努力使这一工程覆盖面越来越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很重要”
在提供给记者的图像资料中,省公安厅科技处工作人员王岩特意把一幅清晰的图片收回了。他说:“我们还要考虑保护隐私。这名犯罪嫌疑人从别人的银行卡中偷了钱,但也可能是一时糊涂,所以这张图片不能传出去,否则很可能他这辈子就毁了。 ”
王岩说的是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破获的案子。今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曹某在一家幼儿园盗走了一只黑色手提包,而后分两次在旅顺口区解放广场附近的一个取款机上取走了600元钱。录像中,犯罪嫌疑人表情非常紧张,图像也很清晰。这份资料为顺利办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在金融部门等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不仅是打击犯罪的需要,也已经成为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为此我省在2007年10月26日发布了省政府211号令,正式公布了《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并从去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除规定了保护公民隐私等内容外,还明确了摄像头建设的相关责任。王岩指着《办法》中第二十条念道:“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未建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建设;逾期未建设的,由公安机关组织建设,费用由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单位承担。 ”他说:“这对加快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