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从近日开始,北京市区域内的所有高速公路开始实行电子收费,车辆可以刷卡通过,此举将大大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效力,缓解收费站站区拥堵等问题。
此次实施的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系统是国内首次按电子收费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建设的项目,也是京津冀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示范工程中率先实施的试点工程,条件成熟后,京津塘地区所有高速公路均将实现电子收费。
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收费系统为用户提供了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和人工刷卡收费两种电子付费方式。使用的电子支付IC卡则为采用国家标注的“速通卡”。
使用ETC系统的车辆,需要在车上加装“电子标签”装置,该装置位于车前挡玻璃上,只要把“速通卡”插入电子标签内,在进出均走ETC专用通道的情况下,电子收费系统可自动将高速费从 “速通卡”内扣除,实现缴费不停车。
未设置ETC专用车道的收费站,只能在人工车道停车刷卡通过。在封闭式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中,“速通卡”兼做通行券使用,无需再领取纸质通行券。
如果是从ETC通道进入高速公路,但在出口时无ETC通道,需将“速通卡”交由工作人员刷卡收费。本市高速公路现已建成1206条人工刷卡车道和87条不停车收费车道。
“电子标签”在购买时固定在车上,一车一表,不可私自拆卸,目前“电子标签”的售价为450元。车主在需要换新车时,可以去高速路电子收费系统公司申请换标签。
“速通卡”在办理时,只要储值超过50元,就可免费给车主使用。“速通卡”在每次使用时,收费路口会有电子牌提示卡内余额,如发现余额不够,可通过刷卡显示高速路费金额,采用现金交易。“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均采用实名制,可挂失。
同时,明年可以实现用牡丹交通卡为“速通卡”充值。对于可以用公交一卡通刷卡缴费一说,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作在测试中没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