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意见》提出要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其中提出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指导学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意见》提出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其中提出协商一般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各地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周边全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受理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