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上,江西《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印发。
行动方案指出,江西将发挥生态优势、拓展红色文化内涵、彰显古色历史特质,着眼城城有特色、处处有风景,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力争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一年有提升,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具体来说, “一年有提升”指的是 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注重提升人居环境;“两年上台阶”则指代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三年进一流”则为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文明城市建设。
此外,为了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江西将集中开展八大行动,主要为 “治脏”、“治乱”、 “治堵”、“功能修补”、 “生态修复”、 “特色彰显”、 “亮化美化”以及“治理创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