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执法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主要通过条块结合、良性互动,优化配置环境监察、监测和在线监控资源,全面加强对污染源的高效监管。《规则》主要包括强化培训、明确责任、加强监管3个方面。有关部门通过组织环境监察、监测和在线监控人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现场核查培训班”等各类培训,举办全市监测人员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执法过程中相互协调配合的能力,以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环境监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破解新的环境问题的要求。
在污染源监察与监测联合行动中,市环境监测站负责采集样品,填写采样记录,开展现场测试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将采样过程记入现场检查笔录,并要求排污单位当事人确认;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及数据进行审核和检查。多部门形成合力后,极大的提高了环境监测数据作为执法证据的法律效力和时效。
进入采暖期后,包头市环境监察、监测和在线监控等部门联合先后对全市7家电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工况信息实时数据比对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联动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部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