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南昌市城区因停车难常出现私划泊位、违规占道停车等问题。27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了有效缓解这一难题,日前出台了《关于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及城区公厕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12月1日起,南昌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全部移交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接管。同时该市将支持市政公用集团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商业网点前停车泊位不得承包
《意见》指出,从12月1日起,南昌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全部移交市政公用集团接管。泊位移交分两步实施,先移交四个老城区的占道泊位,在老城区的泊位移交完成后,再逐步实施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的泊位移交。
根据《意见》,市政公用集团则依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实施统一经营管理,对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同时,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商业活动或由个人承包。另外,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还将专门组建一个大队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进行监管。
将支持城区建设立体停车场
那么,市民关注的停车费是否会有变化?据悉,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将按企业化管理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要求市物价局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南昌市还将支持市政公用集团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停车泊位移交后,原来的收费人员将何去何从?《意见》明确指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接管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后,在同等条件下,首先优先安置现有收费人员上岗;同时,各城区愿意从事停车收费工作的退、转军人以及残疾人可以去各相关城区民政局、残联登记、申报,再由市政公用集团优先录用。此外还将全面取缔城区的私划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