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辽宁省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公共交通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目前,全省公共交通运营主体共计758家,车辆92201台,从业人员225946人,日运量802万人次。在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隐患多、风险高的特点也日益凸显。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决定由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全面负责全省公安机关公交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市公交分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省级公安机关确定公交安全管理业务指导部门,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辽宁省将不断加强公共交通安防体系建设,指导公交运营单位对所有运营车辆配备完好可用的救生锤、灭火器等安全保护设施;指导公交运营单位在公共交通车辆、客运场站以及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安装GPS系统,在地铁安装配齐安检设备。
辽宁省公安机关还将组织开展打击涉公交犯罪专项统一行动,把巡控警力布置在重点站区、重点线路和乘客高峰时段,围绕警情高发线路全力开展打击活动;建立安检定点盘查、民警巡逻震慑等管控模式,加强对地铁、长途客车站等重点站点动态巡控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和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