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深化静态交通民生警务工作会议。记者自会上了解到,自开展停车管理以来,沈阳已经基本做到停车有序,车盗砸案件同比下降75%。
沈阳市公安局党委确定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五大阶段,目前,沈阳市停车管理工作正处于自管自治阶段、自管自治和初级收费管理相结合阶段,今后,沈阳将大力推进停车管理工作进入初级收费管理阶段、产业化培育阶段、产业化全面发展阶段。
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表示,沈阳市停车管理工作正在向初级收费管理阶段前行,9月底实现居民小区停车自管自治率100%,沿街单位停车自管自治率达到100%,停车场规范率达到100%。
弃管小区停车位将收费
许文有表示,沈阳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授权街道、房产、民政等部门,委托管理或直接管理弃管小区内部停车场,按照保障型物业模式,因地制宜对弃管小区进行阻车封闭,施划泊位、设置岗亭、道闸和全覆盖的监控设施。同时,还将优先聘请社区低保人员作为车辆看管员,既解决生活困难居民生活保障问题,又建立全天候的巡逻看护机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弃管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停车费收支情况定期公示。”许文有说。
单位不管门前车位将取消
在有物业的小区周边自治管理方面,停车位将委托或授权物业公司进行收费管理,完善监控、看管措施,建立安全防范机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许文有表示,在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方面,将与沿街单位签订门前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三包责任状”,由沿街单位组织保安人员、工作人员,承担单位门前泊位看管职责。
建立沿街单位停车看管星级评定机制,对不履行看管职责的沿街单位,可取消其门前停车泊位。鼓励退道路红线区域建立收费停车场。对产权明晰的,鼓励产权单位直接申报建设公共停车场。对产权不明晰的,鼓励各区政府授权或委托建设公共停车场。
电子眼可进行非现场执罚
据了解,今后每个派出所静态交通执法民警将配备警用摩托车及电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扩大静态交通执法的效能和巡逻管控范围。凡是接到群众报警举报的机动车违停警情,快速出警查处。
同时,沈阳市各公安分局及交警部门,将严查待客车辆违停行为,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近期,沈阳市公安局建立非现场执罚机制。对辖区内商业区、火车站、学校、医院等违停易发、多发地段,设置加装电子警察、道路监控设施,对长时间停放、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非现场处罚。
据介绍,非现场处罚的意思是,虽然车辆违停时未被执勤交警发现,但是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了下来,就会进行处罚,处罚记录可在网上查询。
停车场一年违法3次将取缔
昨日,许文有再次强调,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必须按照“五统一”要求,设置全市统一制式的岗亭,设置监控设施,为停放机动车办理停车场责任险。各种标志、标识必须清晰、规范。
今后,停车场出现违规行为,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责令立即停业整顿三个月,由市停车办审核验收合格后允许营业。对停车场出现两次违规行为的,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一年发生三次违法行为的停车场,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取缔停车场,并将经营公司纳入停车场黑名单,不再予以审批。“对擅自设立停车场、乱收费等违法经营问题,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许文有说。
沈阳再新增1.1万个停车位
今后,沈阳市各公安分局将设置公开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提出设置路内停车泊位要求的申请,组织属地交警大队联合现场勘查,对符合设置条件的,提出设置意见后报市局停车办,经市局停车办和交警支队交通处审批后,及时予以施划。同时,沈阳警方将积极协调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待开放用地规划和建设路外停车场。“9月底前,全市新规划路外停车泊位数将达到1.1万个。”许文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