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切实保证系统质量
现在大部分地铁线车站采用传统硬盘录像机录像,录像存储方式和格式标准不一,没有RAID保护机制。硬盘发生故障,监控图像丢失,可维修时间增加,存放硬盘空间小,录像时间少,这对地铁在遭到恐怖袭击和日常案件录像判定时是不利的。
当前轨道建设招标过程中,由于没有标准,业主在制定招标技术方案中,对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不能提出具有可操作合理性指标。地铁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往往可能分成三个标:闭路电视、传输系统、大屏显示系统。而它们是一个系统,对这个由不同设备供应商组成的系统,它们的可靠性一般很难提出具体指标,不能保证整个系统质量。
将运营和公安部门的管理权限通过不同控制终端划分权限,达到资源共享和谐共用一套系统,节约投资,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及图像质量更有统一保障。
尝试智能分析,启用新技术
“轨道国标”征求意见稿中描述了“人脸识别及图像智能分析系统”的需求,表明了轨道主管及建设部门启用新技术的决心,及对智能分析功能的尝试。
“人脸识别及图像智能分析系统”基于视频监控系统,高于视频监控系统,而现阶段轨道交通的视频监控均为标清监控系统,采集的图像清晰度不够,制约了智能分析的能力。
随着图像监控技术的发展,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日趋成熟,从视频采集、传输、显示到存储应用各个技术环节均有突破性进展,高清作为一种视频格式,已经在相机、摄像机、电视、视频监控其他领域上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形成拍摄、编辑、储存、显示、分析整体解决方案,但为规避风险,应使用成熟的、服务过大型项目的产品。
轨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可能从标清一步跳到高清,而是需要不断地积累和更新。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标清与高清同时存在的情况。需要在现有的系统平台上,充分运用先进的视频监控手段和技术设备,实现高、标清信号的互转和共享。
轨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可在保证系统稳定、便捷的同时,采用新型产品及技术。逐步使用高清监控设备,实现从“人眼监控”阶段至“计算机辅助监控”阶段的突破,实现真正的人机互动。
贴合轨道实际业务,注重新技术的理解和应用
出现地铁运营事故和恐怖袭击而不能及时通过音视频录像找到对事故和案件分析有用的录像资料,将导致严重后果。但技术防范对人防帮助是有限的,计算机智能报警与人工辅助应相结合,在特定的条件下,人工对智能分析进行干预,可减少误报率,提高识别率。
建议加强控制终端监视器值班员的力量,及时发现事发现场图像、或在智能视频分析报警不能有效传达到值班员以便及时指挥出警,将人防和技术更好地结合。
作为系统集成商在方案设计中也应考虑到人防、技防、物防之间的关系。而“轨道国标”的出台也给我们系统集成商带来启示:在提供更标准的方案、更完善的服务同时,应贴合轨道实际业务,更注重新技术的理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