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第五监狱委托,就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1090-B1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条件包括: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于2011年11月29日17: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
2、注册资本人民300万(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3、本地公司需提供在浙江且工商注册三年(含)以上的公司证明材料,省外公司须在浙江有常驻售后服务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备查,并提供施工管理团队招标当月前一年度的社会保障证明。)
4、2009-2011年内完成过单个项目超过200万元以上(含)的安防项目工程成功案例,现场提供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现场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2011年11月30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4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7000604018010097761-0905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袁芳
联系电话:0579-83187232
传真:0579-8318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