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在超市停车场,车主放心地去买东西,结果车内贵重物品被盗。
昨日16时30分至17时,在皇姑区塔湾家乐福顶楼停车场,两辆私家车玻璃被砸,小偷分别从两辆车里盗取了一个价值7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和5000元现金。
20时30分许,在事发现场,距入口不到50米处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车后门车窗被砸碎。在这辆车右前方约2米处,一辆车后风挡玻璃整个碎了。
其中一辆车的车主崔先生说:“我和那辆车的车主都是在16时30分左右停的车,都是17时左右回到停车场的。”
“要是停在别的地方,我一定不会把值钱的东西放在车里的,就是因为在家乐福停车场里,而且我去买东西的时间不长,才没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崔先生说,超市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停车的位置不在监控录像的范围内。
对于赔偿问题,家乐福停车场管理人员明确表示,只负责赔偿车辆本身的损失,对车上丢失的财物一概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