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某派出所食堂的施工现场发生窃案,一男子皮夹子内的1970元现金不翼而飞,民警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胡某。
胡某系装修工人,在西城区某派出所地下食堂施工现场内从事装修工作。2010年12月16日11时许,胡某看到工地一个隔断门的扶手上挂着一件红色外套,上衣兜里装着一个黑色皮夹子,便趁没人注意时把皮夹子放进了自己的裤兜里。然后到无人处把皮夹子里面的1970元现金窃走,趁无人注意时又将皮夹子放回原处。
原来在1个小时前,装修公司的部门经理石某把自己的衣服挂在食堂隔断门的把手上,然后去装修门窗,当石某工作完返回现场取衣服时,发现衣服兜里皮夹子中的现金不见了,于是报了警。
民警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发现胡某在事发时段在衣服附近反复出现,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询问胡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民警在胡某的暂住地起获了被盗的钱款。
近日,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贵冉提醒,在公共场所内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将财物放置在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更不要因自认为安全而放松了警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