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驾驶人考试在科目三(俗称“路考”)上在浙江省率先开始试用智能评判系统了!它与科目一(俗称“理考”)上的无纸化考试系统、科目二(俗称“桩考与场考”)上的超声波与红外线监控考试系统相结合,让宁波市驾驶人考试实现了“全自动”,这就使得驾驶人考试更显公正公平。
目的是提高公平度
宁波市驾驶人考试自科目一、科目二先后实现计算机系统的科学评判后,广大驾驶学员对驾驶人考试公正公平度的评价逐步提高,大家早就期盼在科目三上也尽快应用计算机系统来评判。
“科目三的考试因为有交警考官坐在副驾驶座上,自己的每一次操作都被一脸严肃的交警考官盯着,难免心情紧张;同时,自己的每一次操作正确与否也都是由交警考官说了算,交警考官作出评判时自由度比较大,难免担心自己的成绩会受交警考官心情的影响或人情关系的干扰。”记者以前在采访中经常听到驾驶学员这样说。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杰昨天(12月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驾驶人考试中应用计算机系统进行智能评判,取消了交警考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可进一步提高驾驶人考试的公正公平度。
“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我市现作为试点,开展驾驶人考试科目三上的智能评判工作。”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所长郑震宇告诉记者,“驾驶人考试科目三上的智能评判系统,由安装了智能监测设备的考试车、安装了定位系统与监视系统的流动监控车通过3G网络联通后来运行,车管所的指挥中心今后也能利用网络对考试情况进行远程监控。”
记者体验考试车
为真切体验一下驾驶人考试科目三的智能评判系统,记者特赶到新设在江东区滨江大道上的一个考试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好几辆崭新的考试车还在接受技术人员的调试,这种考试车外观上的显眼之处是车顶安装了摄像头与3G无线信号传输设备。技术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摄像头在考试中用来拍摄路面状况,路况图像可通过3G网络即时传输到监控车上,监控车上会有交警坐着,交警可以针对路况向考试人员发出比如“变更车道”、“靠边停车”之类的考试指令。
记者钻进考试车里,看到副驾驶座前方的置物平台上安装了一个小小的触摸式显示屏,只要触摸屏幕就可以启动驾驶人考试科目三的智能评判系统。这个系统的界面上会显示考试人的照片、姓名与证号,然后有考试项目列表,其中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交车站、会车、超车、靠边停车、掉头、夜间行驶。
在考试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发出语音提示,考试人根据语音提示应该立即做出相应操作。比如语音提示“前方经过学校区域”,考试人就应减速;语音提示“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过”,考试人就应停车让行。如果驾驶人操作正确,系统会在显示屏上对这一考试项目标以绿色;如果驾驶人操作不正确,考试项目就会以红色来显示。显示屏还会显示扣分情况、扣分原因,而尚未进行的考试项目以蓝色显示。考试结束后,系统会自动评判考试的总成绩。
民警解说评判细则
记者请考试点的民警驾驶考试车演示了一番,感觉是考试人只要牢记每个考试项目上的正确操作要领,比如起步不要忘打转向灯等,然后注意观察路面状况并听好语音提示,考试合格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系统第一次试运行,有19名驾驶学员参加考试,合格16人。”民警告诉记者。不过记者注意到,由于这个系统是智能监测智能评判,对一些驾驶操作细节上的规范还是相当严格的。民警演示了“挂3挡时车速过高”的错误,就立即被扣10分。民警向记者介绍,这个系统设计时,设定了100多项驾驶操作规范,其中68项操作会由考试车上所载系统自动识别、自动评判,宁波市目前试运行的这个系统所能自动识别、自动评判的驾驶操作暂设定为45项。
民警指着车内2个监控头告诉记者,对于车载系统不能自动评判一些驾驶操作,通过监控头即时传输到监控车的监控设备上,监控车上的民警会进行人工评判,比如“打开车门前有没有观察后方情况”等。记者接着参观了车顶上安装了一个较大的3G无线通讯设备的监控车。车内其实是一个比较宽敞的工作室,有大型的监控显示屏,有便携式计算机。考试时,2名民警会坐在里面负责监控。车内还有驾驶证制作设备,用于考试结束后现场发放驾驶证。这辆监控车由于可以方便地行驶,有利于考点的流动设置与灵活调整。
新聘安全员将上岗
车管所所长郑震宇告诉记者,驾驶人考试科目三的智能评判系统目前在宁波市刚开始试运行,尚未在所有参加科目三考试的人员中全面应用,将随相关设备的逐步到位与考点的陆续选定而进行推广。另外,为了确保考试安全,在没有民警考官乘坐的考试车上将安排安全员,安全员的职责就是管住安装在考试车副驾驶座下的副刹车。安全员由交警部门向社会聘任,目前已培训合格聘了300多人,其中还特聘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一些专业运输单位优秀驾驶员、驾校优秀教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