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过街天桥上和地下通道里是否能摆摊设点?容留流浪人员该怎么办?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昆明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听证代表们对征求意见稿中这两个地方禁止摆摊设点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措施非常关注。
征求意见
地下通道内拟禁设柜台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里,列出了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里不允许的行为,包括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乱贴、乱刻;聚众打闹、集会;摆摊设点、贩卖物品、以各种方式招揽生意,占卜;从事危及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安全的作业;其他损坏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设施和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以及禁止在与地下商业街出入口兼用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范围内,设置柜台从事经营活动。
拟安电子设备进行监控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管理和定期养护制度;保证各项设施完好,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配置地下通道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和室内消火栓器材等;应当在地下通道出入口和通道内明显位置设置规范的通行指示标牌;应当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施治安监控。
代表意见
应允许设置一些特色摊点
如果按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开始实施管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今后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将停止一切商业活动呢?对此,有听证代表提出,应该增加批准的内容,比如国外城市在地下通道里有卖艺人员,那么昆明的地下通道里是否也可以有允许地设置一些呢?
天桥地道安全最重要
听证代表王惠萍说:"对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应该实行专人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还应该在地下通道里设置疏散通道,避免发生踩踏等意外事故。另外,还应该增加特殊时期的重要分流方案和措施。增加对地下通道流浪人员的管理,以及禁止散发小广告等。增加桥上的人不能向桥下扔物品等规定。"
另外,许多听证代表还表示,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管理的内容还不够细致全面,不仅应该有规定,而且还要配套处罚和管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