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知识网】在安防产品管理方面,上海技防办将于2008年开始,组织通过企业自荐、专家评测、用户回访、公示、理事会审核等程序,评选出“质量优、服务好”的安防产品目录,为用户及安防从业单位提供参考。今年则主要是针对提升标准后,对摄像机和DVR两大类产品的应用情况进行考核。并据上海技防办年初的相关会议透露,除了对这两类产品会调整使用标准、加强管理之外,接下来还会视具体情况向其他安防产品延伸。
产品新标准:实际使用效果是核心
为何上海技防办一开始就对视频采集和录像设备提出了提升性要求?上海格瑞特的总经理王衍德认为,“因为安防工程是由很多器材组成,但是要一下子对所有器材提高要求,难度很大。所以公安部门采用了一个循序渐进、注重经验总结的方式,即先从影响视频图像的基本环节入手,例如今年针对摄像机、DVR新推出的标准,就直接提升了监看时的图像效果。”
并且,“在过去,很多安防工程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廉价劣质的设备,导致了在验收时图像显示效果可以满足要求,但是在验收交付使用或者时间久了以后,图像质量就出现严重下降,架设的设备也形同虚设,如果一旦意外事件发生,就为警方取证带来了困难。所以,这次我们先从前端和录像设备开始,采集的图像必须符合取证的要求。”上海技防办的一位领导表示。
如前文所述,上海技防办今年对DVR的录像资料提出可以在通用软件上播放的要求,则是为了减少过去播放时需要下载厂商专用软件的麻烦,方便了公安查看资料和办案。“如果需要,将来办案人员可以携带录像到任意一个就近的分局(甚至是监控场所)的PC上播放视频,请求现场辨认。但是这在过去,要么需要到监控中心,要么需要安装专用的播放器,如果再遇上办案人员对下载操作不专业的话,就更麻烦了。”上海奥创数码的总经理宋邦祈表示。
然而,对于这种便利性的取得,也有不少专业人士表示,这会带来安全性的降低。一方面,在通用播放器上播放的视频是可以被篡改的;其次,通常情况下监控资料是不可以被外人知道的,但是如果在随机的设备(或场所)都可以播放的话,重要的资料就很容易被泄露。对此,上海技防办相关人士表示,公安对于技防手段的应用,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安全性,因此,对于监控录像资料的管理、查看和调用等,都有一套非常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即使录像资料可以在随意一台电脑上播放,也只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授权后,才能在警方可控制的场合被播放,并且,如果没有授权,一般的人员是拿不到监控资料的。
生产商:在主管部门督促下成长
不过,对于上海技防管理部门率先在业内采用高要求的标准,一些生产厂商也对此表示出了不理解。据一家外地企业的总经理表示,目前只有上海在安防产品上锁定了特别的规格和要求,而这在全国其他地方是没有的,这样一来,就使得外地的厂商很难打进上海市场,除非根据上海的要求而做特定修改,显然这对多数企业来说不太现实;与此同时,本地厂商按照上海的要求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必定在成本上要高于外地,这在接受能力相对比较低的外地市场中是很难得到推广的,这样可能会导致了本地的厂商难以走出去。
而据上海技防办一位领导表示,上海技防将要实施的一些要求中,虽然相对比较严格,但不会给本地和外地的厂商带来很大的困扰。他指出,这些新推出的产品标准并非是上海本地的“特别标准”,而是本地技防办根据上海当地的情况,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做了一些强调和选择,因为国标里的有些要求是推荐性的(即可执行也可不用执行)。例如5月1日将要执行的DVR的标准,是基于国家2008年1月1日要求执行的GB20815-2006标准,只是对于其中要求的几个档次,上海选择了较高的部分;而对于DVR需要提供统一开放的播放接口,这也是国标中有推荐的,上海则是考虑到办案的便利性,因此要求执行。
并且考虑到不同的应用场合对安防产品有不同的要求,目前这些新的要求都只是限于纳入上海技防管理的项目,对于一些用于其它管理(例如工厂的管理、设备的管理等)或民用市场的产品,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这样,不仅提高了各个应用场合所用产品的性价比,而且对于供货商来说,如果他的产品达不到上海技防的要求,还可以用到民用领域。”
另外,对于这些标准是否有“地方保护”之嫌,这位领导则笑称,“目前上海的DVR市场主要是以海康、大华、大立以及蓝色之星等外地品牌为主,反而本地的DVR厂商市占率不是很多。并且在制订标准之前,技防办已经征寻这些公司的意见,他们已经表示会及时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现在,上海的这些标准已经完全对外公开,只要符合这些要求,全国各地的产品都可以进到上海市场。”
因此,对于上海提出的新要求,更多的厂商将此看成是一次机会。“在主管部门的引导下,企业没有机会去投机取巧,这自然会督促生产厂商必须向更高的标准去看齐,直到最后自觉地对自己提高要求。”上海申得安副总经理胡倩雯表示。接下来,针对新的标准,上海技防办将严格要求各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更换,这也为很多有能力提供高品质产品的厂商提供了更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