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桑宝庆介绍,合肥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非常重视,并先后3次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报警与监控系统、城市道路监控、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纳入合肥“大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全额保障。按照“分级承担”的原则,将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截至目前,全市投入建设资金9381.6万余元,其中:政府投资8707万元,公安投资674.6万元。市财政每年划拨600万元专项经费,由市公安局统一租赁网络营运商线路。2008年下半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大会战建设,市政府决定,所有租赁线路均有中国电信合肥分公司提供,经费由市政府统一出资解决。
对于社会上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经费,按照“谁出资谁受益、谁的场所谁建设”的原则,由各级综治部门进行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系统建设的经费投入。
为切实提升原有的和新建的监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该局在建设时首先搭建了一个具有极强兼容性的贯穿全市的统一技术平台,并依托该平台建立起三级监控中心,将全市主要道路和路口、治安卡口、公共复杂场所以及易发案部位的监控图像分级接入。
对于单位内部和居民小区的监控资源,在确保公安网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了选择性的接入,使丰富的社会监控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共享和利用。与此同时,该局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开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起党委、政府宏观指导,受益者出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建设途径。此外,该局还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GPS卫星定位等系统进行关联,整体利用,实现各种技术资源之间相辅相成、互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