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出台对于保安服务行业的市场化运作来说是新的里程碑,打破了由公安机关所属保安服务公司一家经营的局面(上海早有ADT,西科姆等多家经营),也将带来许多挑战和机遇。由于条例中条款过于简单,相信各地会针对条例细则进一步细化规范报警运营服务市场。虽然条例的出台某种程度上开放了报警运行服务市场,但并不能立即解决中国报警运营服务业发展缓慢的状况,其发展还存在着不确定因素。
发展瓶颈依然存在 需求不一,品种单一
现在的报警运营服务品种十分单一,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例如有些老年人需要的是求助等报警服务,家长需要的是儿童监护系列报警服务等等,并不全需要防盗报警服务。而我们现在的报警运营服务,几乎全是防盗报警。
用户来源单一
在大城市中,用户基本上是国家机关、重点单位、重要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等等。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用户并没有参加进来,(浙江义乌等地区的别墅型居住家庭参加积极),而国外家庭用户占的比例远远大于我国。
监督机制不健全
许多省市制定了地方标准,对重点单位、重要部门等制定了强制性安装区域联网报警的要求。有些单位为了工程项目能验收通过,申请安装了联网报警,交了几个月服务费后就不再交了,报警器形同虚设。
智能小区的家防标准和物业家防管理办法有待改进
现行智能化小区的住户报警标准的写法(含国家和地方标准)有可能阻碍了小区住户报警运行的市场化运作。居民小区中强制安装的家防系统有90%以上长年处于不设防或停用状态,造成了极大浪费。由于不是市场化运作,物业对家中失窃不负有赔偿等法律责任。所以如何将这些已按国家或地方标准安装了家防系统的用户吸纳到报警运营服务中,是目前我们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预处警和处警服务模式如何建立
条例的出台虽然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如果更多安防企业进入该行业,处警运营服务则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瓶颈。条例出台后,现有保安公司和公安部门脱钩,处警将由保安公司自己承担,新成立保安公司如何协调好与公安部门在出警问题上的关系,必须要有相适应的措施保障。所以必须整合各种有资质的保安公司,确定各方利益,将报警运营服务和处警服务结合起来进行统筹,明确收费标准,再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和保险等理赔机制相结合。
报警运营服务必须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目前的报警运营服务规模都比较小,尽管上海保安服务公司经营着全国最大的区域报警网络,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报警联网大中心,容易造成资源和人力浪费。条例出台后,若不进行整合,激烈的竞争会产生优胜劣汰和实力上的并购,部分报警中心可能升级到跨省区市的大报警运营中心,并进行规模化运作。而电信行业在抢占报警运营服务市场具有优势,因为电信的运营成本最低。其他报警运营服务商只能发展自己的特色报警运营服务才能得以生存。
市场需要新一代的报警运营设备
报警运营服务商必须能提供各种服务,简单的电话报警服务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必须提供无线、智能图像、报警联动、视频分析或复核等技术手段,实行套餐式、菜单式服务,供用户选择。包括小区五大系统中的家防系统必须与区域报警系统兼容。要实行以上目标,必须要有新的国家标准,目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委员会(SAC/TC100)已经公布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列标准》,这些标准的公布和实施将给报警运营服务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所以条例的出台,不可能一夜之间改变保安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必须经过一场暴风雨般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