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公安局何官派出所近日借助电子监控设备破获一起盗窃手机案件,违法嫌疑人刘某因自己的手机丢失,于是窜至青州市何官镇南张楼村某超市内盗窃价值400余元的手机一部。2009年8月30日,刘某因涉嫌盗窃被青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刘某系青州市朱良镇人,今年以来一直在青州市何官镇南张楼村附近某建筑工地干活,前几天手机丢失了,感觉很不方便,想买部新的吧,手头又太紧,于是做梦也想捡到一部崭新的手机拿来用用,可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美事呢?“捡”手机的“希望”在刘某看来是十分渺茫了,于是他开始动起了歪脑筋。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在对南张楼某超市的手机专柜踩了几次点后,刘某心里有“底”了,自作聪明地认为,该超市防范措施较差,而且手机专柜只有一名女服务员,一旦其有事离开,就可以下手了。刘某分析得头头是道,殊不知他已经开始自己往“网”里钻了。
8月29日上午,刘某开始伺机下手了。他首先煞有介事地来到手机柜台前询问各种手机的功能和价格,大致锁定了目标,然后进入超市佯装购物,其游离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手机柜台里那些让他垂涎欲滴的“猎物们”。十几分钟后,“机会”终于来了,手机柜台的服务员起身去上厕所,刘某立即行动,迅速从超市里出来,稳步走到手机柜台前,看看左右没有人注意,一探身,伸手就把柜台里的一部价值400余元的手机拿了出来,麻利地放到裤子口袋里,迅速离开了超市,完全没有注意柜台右上方的“电子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把他行窃的全过程一一记录。刘某自认为自己的“行动”计划周密、天衣无缝,直到何官派出所的办案民警找上门来,让他从监控录像里欣赏完自己的拙劣演技后,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经查,刘某对其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青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