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审了《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和《银川市房屋登记条例(草案)》。同时通过初审的《银川市监控报警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12类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监控报警系统。
近年来,银川市家庭暴力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仅银川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就受理家庭暴力报警1100起。其中兴庆区600多起、金凤区204起、西夏区210起。同期,银川市三级妇联信访部门受理的4294件信访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有3732件。其中家庭暴力550件,占12.8%,妇联接待的家庭暴力案件一直居信访第一位。此外,一些妇女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走上“以暴抗暴”的犯罪道路。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到2008年,有5起家庭暴力类刑事案件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家庭暴力社会化防控体系,共21条,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救助管理机构附设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性的救助等。
《银川市监控报警系统管理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在旅馆客房、宿舍、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目前,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银川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和《银川市房屋登记条例(草案)》做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并将提交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今日起,市民可通过发邮件、打电话或寄信的方式向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