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构建煤炭税费征收监控网络避免国家税费流失,通过安装110对“电子眼”网络监控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监控征收到煤炭计税产量526.86万吨,煤炭税费征收达到3.43亿元,同比增长34.22%,涉煤交通运输税款征收2565.2万元,同比增长达321.13%。
金沙县是该省重点产煤县之一,全县26个乡镇中有16个产煤乡镇,共有煤矿119家。过去,由于煤炭税费征管在“五统一”模式下委托矿产品管理站代征,税款由承运方在验票站逐车缴纳,造成了税收征管职能错位,税收主体不明确,征管机制不完善及代征税款的解缴和票据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并造成一定的税费流失。2008年,金沙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对取得营业执照等证件的103家煤矿安装了110对电子监控系统,在12个验票站安装了称重设备、验票监控设备和软件,制定并完善了《监控系统运行实施方案》、《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和《金沙县煤炭产品销售证明管理使用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整个煤炭税费监控系统于今年正式运行。
该县地税部门在做好硬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推行了“一窗式”办税服务,上班期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做到态度亲和,文明礼貌,提高了税费征管文明程度和工作效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县共完成各类税收7.8亿元,占年计划任务数的57%,实现了税收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