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莲花县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联合建立侦查监督电子台账,为有效纠正批捕在逃、另案处理及取保候审等三类人员的漏捕漏诉,安装上了精准灵敏的“电子眼”。
“我们在检查近6年来的批捕案件时发现,700余名犯罪嫌疑人中,批捕在逃、被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取保候审后不到案的三类人员占了近10%。这暴露了侦监、公诉部门之间案件信息不畅通的问题。”7月22日,莲花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克纯向记者透露了推行电子台账制度的初衷。
从今年1月开始,该院决定由侦监科与公诉科联合建立侦查监督台账,侦监科主要负责填录上述三类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案由、批捕时间等,之后将该台账向公安机关反馈,建议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实施网上追逃;对另案处理人员书面说明处理情况,并对另案处理的原因予以核实,核实后认为涉嫌犯罪的,建议立案侦查;对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未作任何处理的,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或作其他结案处理。
同时,只需点击电子台账,该院公诉科就能及时了解上述三类人员的情况,并录入进一步处理结果。一旦上述人员在逃后被抓获、被移送审查起诉或公安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诉科在电子台账上注明,并告知侦监科。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公诉科发现有同案人员涉嫌犯罪而公安机关未作处理、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因证据发生变化,应予逮捕的,也要录入电子台账后及时通报侦监科,由侦监科依法查实,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或建议其提请批准逮捕。
该院在审查谢仁文、唐振江、贺桂清盗窃案时,发现他们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均不在案,公诉科将信息录入电子台账并反馈给侦监科,由侦监科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将谢仁文抓捕归案。最终,谢仁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截至7月22日,该院通过侦查监督台账共依法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36人(占萍乡市基层院纠正漏诉的53%),法院已审结其中26人的犯罪案件,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