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特药流弊事件发生,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公安厅决定从2009年上半年起启动自治区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以下简称“特药监控网络”)延伸工作,将特药监控网在现有的生产、经营环节网络监控的基础上,延伸到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科研和教学等相关单位,实现特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流向、使用的全程动态监控。
2009年6月1日起将正式启动“特药监控网络”的延伸工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监控系统的维护、信息收集、培训和入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并对系统运行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