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开始,市民登录市交管局网站(www.bjjtgl.gov.cn)“网上公示”栏目,可查到全市1958个电子眼安装地点。这是本市首次公布电子眼数量和具体位置,电子眼大部分分布在城区路段上,其中主要干道和环路最多。
4月1日,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将所有电子眼安装地点进行明示。北京市据此公布电子眼位置。
本市电子眼分为测超速电子眼、抓拍闯红灯和走禁行的电子眼等。此次公开的内容中,包括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超速抓拍设备等。其中,司机最熟悉的是拍摄超速行为的电子眼,自2006年2月开始,就已经在它前方200米处安装提示标志,以提醒司机。另外,公交专用车道抓拍设备分布在公交专用道上方,但很多司机对这种设备并不熟悉。
记者注意到,此次在网上公布的1958处电子眼安装地点还没有完整地图,路面上也还没有安装提示标志。目前交管部门已将全部地点列入网站上的一份EXCEL表格。从分布地点可看到,电子眼大部分安装在城区,但是对于各电子眼的具体用途,并未作具体标明。对此,交管部门表示,今后将根据市民的反馈情况,作进一步完善。
司机反应
信息公开少违法
司机王先生告诉记者,交管部门公开电子眼安装地点,是将信息公开的做法,是好事,可时时提醒司机不要违法驾车。对于大多数守法司机来说,“其实公示不公示,都不会违法”,但对于少数司机来说,有可能反而会研究探头,借此在非监控区域违章,因此,可能也无助于改变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
黄标车进五环罚款100设7天劝阻“缓冲期”
4月1日起,黄标车违规进入五环内将受到100元罚款,并令司机驶出禁限区域。交管部门表示,4月1日开始至7日,是为期一周的“缓冲期”,对违规司机以劝阻为主,8日开始正式对违规司机实行处罚,该处罚将不扣分。
为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从昨天起,对于驾驶黄标车违规进入五环路以内(含)道路行驶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并令其驶出禁限区域。此前,交管部门已在五环路周边道路设置了近160面黄标车限行标志和提示标志,以提示司机依法行驶。此次处罚也设缓冲期,前7天以教育警告劝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