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即将实施。交警总队表示,各地电子眼的公布情况,将纳入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考核体系。
交警总队要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采取报纸、互联网、公告栏、区域信息标志、电视字幕、户外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给交通参与者提供查询渠道。对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在测速点前500-1000米的范围内,设置测速警告标志(测速警告标志见上图)。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后按国标进行更换。对正在建设和拟建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将信息公布、警告标志设置、信息提示牌纳入同步建设中,并作为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的验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