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朗驰公司顺利通过了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的严格审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规定国家高新企业必须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对企业研发管理水平、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等指标都需要有严格、量化的考评体系,这标志着我公司的创新能力、市场转化能力、管理能力都已充分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今后,我公司将仍以厚道诚信,拼搏创新的精神为指导方向,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更高的目标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