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针对4月1日即将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西省侯马交警大队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规范道路监控测速程序和行为。
六项措施是:对所有参与执法的人员开展为期7天的培训;对辖区内所有固定雷达监控和移动雷达监控点重新排查、审定;对固定雷达监控点和移动雷达监控路段进一步完善各种道路交通标识、标志和警示标牌;重新设置的限速路段和雷达监控位置利用报纸、电视台、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固定监控定时维护巡查,移动监控全部使用标志警车,坚决杜绝单纯为测速而测速的隐蔽拍摄行为;加强监督,除交警内部督察人员外,从社会聘请80名监督员不定期召开评议座谈会,及时反馈信息,并实行责任倒查,使辖区内交管工作规范,警民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