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新闻海外版报导,旧金山市支持及反对街头监视录像机的人都同意,这种装置虽可带来安全感,却不是暴力罪案的实际解决者,它们可能会有些效果,但难以测量,尽管它们有开阔视野,却无法保证安全。
不过旧金山市民及官员并不知道,这些监视系统是否物有所值,无论是从金钱或从私隐上衡量。
自2005年以来,市长纽森用在这些摄影机的开支已高达50万元,而公屋局也花了差不多20万元。
市府上周一曾召开公听会,探讨旧金山在遏阻罪行上,与其它采取同类监视措施的城市相比是否更有成效,结果仍没有答案。
与很多城市一样,旧金山的防罪摄影机并不是受到同步监看,而且无法直接对准或近拍嫌犯。
为了保障私隐,警方不能任意观看市内70台摄影机所拍下的影片,他们只能在接到报案后,才能要求调阅影片;获联邦资助的公屋局在市内各屋苑装置了178台监视录像机,但却没有经费雇人观看实时影像。市警本周坚称该等录像机是有效罪案阻吓工具,但承认过去两年在装设摄影机的25个罪案高风险角落只拘捕了一人,在另外六宗个案中,警察局长方宇文称,影片为一些未侦破案件提供了线索。
纪录显示,从录像机在2005年中安装以来,警方调阅影片次数只有33次,即平均三个星期才一次。
对此方宇文说,警方依照市长设置录像机的原意,集中于调查如枪击及攻击等严重罪行,不会调阅轻微罪行的影片。
公屋局摄影机的影片对警方有多大用处暂时未有资料,不过据称警方探员经常前往该局。
针对批评,纽森发言人Nathan Ballard表示:“没有人说那是个万灵丹,这只是个工具,其虽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却可能阻吓罪案发生。”
安装监视摄影机在湾区变得愈来愈普遍,东湾匹兹堡的警方表示,他们曾使用公众摄影机解决了45宗罪案,不过该市警方使用其32台摄影机的方式与旧金山十分不同,匹兹堡警方说,他们会观看发生在摄影机附近的所有罪案,包括轻罪及交通事故,其中七次,一名兼职监察员发现现场可能可发生罪案,及时通知警方。
该市警察队长William Zbacnik表示:“我绝对认为其物有所值,你从中取得的影像证据根本无庸置疑。”该市从2005年以来已投资了50万元在监视系统上,未来还会购买更多摄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