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时间:2010-07-08 09:00 至 2010-07-11 05:00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32-66570818
联系邮箱:qingdaozhongzhan@163.com
举办地址: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适合人群:相关人士
地 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时 间:2010年7月8日----11日 [电博会组办机构]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承 办:中国电子商会 青岛市人民政府 [安防展组办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市综治办 青岛市公安局
承办单位: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 青岛市消防协会 青岛市建设智能化协会 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参展范围: 1、视频监控防范系统; 2、社区安全防范系统; 3、安全报警器材; 4、门禁、出入口控制系统; 5、楼宇自动化及智能小区系统; 6、生物识别技术; 7、无线射频识别产品和技术; 8、防爆安全检查器材; 9、反恐装备; 10、警用装备及特种车辆; 11、警用通信与信息技术应用设备; 12、智能交通产品和交通安全设施; 13、车辆防盗防劫联网报警系统; 14、巡更管理系统; 15、防盗锁、门、柜; 16、人体安全防护装备; 17、防伪技术与产品; 18、计算机安全防护产品; 19、其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注:凡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产品不得参展,更不能在展会中销售,违者责任自负。 宣传推广: 1、 通过主流专业刊物、网站及大众媒体全面宣传、推广本展会; 2、 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展会信息; 3、 联合各专业协会、专业媒体通过邮寄、E-mail、传真等形式向客商直接发送邀请; 4、 通过“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宣传平台进行同期宣传推广; 5、 参加国内各主要同类展会,直接面对专业客商宣传、推广; 6、 组织专题研讨会、学术交流会,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加强业内人士交流; 7、 直接派发参观券及邀请函至有关人士及用户,邀请高层次决策人士到会参观; 8、 精心编印《展览会会刊》,赠送各行业协会及专业用户,并送达全国各地相关展览会活动中,扩大和提高参展商的知名度。
专业观众邀请:
★ 国家机关及要害部门,公安、消防、边防、司法、部队、交通、公路、海关等单位相关人员;
★ 全国第一批、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全国“3111”工程试点城市公安机关主管领导;
★ 金融机构、邮政电信、电力水利、文(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艺术馆、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大型仓库、医院、学校、机场、港口、车站、大中型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大厦、写字楼、高档住宅区及业主、保安公司、泊车管理服务公司等;
★ 建筑设计院(公司)、规划设计院、相关科研机构;
★ 代理商、工程商、系统集成商、生产商。 [nextpage]
参展办法: 贵单位欲报名参展,请按要求填写参展回函,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 青岛市公共安全防范协会
电 话:0532-66570818
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龙羊峡路10号秋实公寓1403
电 话: 0532-82883803、82871167、82867869
传 真: 0532-82871167
Http://www.qdzzhj.com
E-mail:qingdaozhongzhan@163.com
联系人: 展台安排原则:先付款、先确定、先安排 组办单位将根据报名和汇款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报名十天内款未到帐,展位将不予保留,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组办单位联系。除非参展申请不获组办单位接纳,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展位价格及收费标准:
1、 室内标准展位(3m*3m):6000.00元/个 *每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一块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照明、一个220V电源插座
2、 室内光地:600.00元/㎡ 室外光地:500.00元/㎡ 注:光地仅指占地面积,无任何展位设施,如需添置,费用自理。最低起租面积为54平方米。(特装管理费、展馆电费由参展企业自行负担)
*请将展位费汇入:(同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组办单位)
户 名:青岛中展华嘉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帐 号:0306010400047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香港西路支行
大会组委会在收到展商展位费后,将向参展单位寄送《参展手册》通知展会有关事项及会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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